AABB认证咨询-聚焦 AABB CT 标准 5.7:产品唯一标识与正向反向追溯核心要求
发布日期 : 2019-10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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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
机构应建立并维护使每种细胞治疗产品和所有相关 样品从其初始来源到所有处理和(或)测试步骤及最后 处置过程均可识别和可追溯的政策、过程和程序。政 策、过程和程序还应保证每种细胞治疗产品和所有相关 样品从最终处置、中间处理和(或)检测到最初来源的 反向全程可识别和可追溯。
C5.7.1 可追溯性和唯一标识
使用数字或字母数字系统,确保可以追踪从供者 / 来源到受者 / 最终使用,再回溯到供者 / 来源的任何细胞治疗产品或样品,及特定细胞治疗产品或样品的记录,包括不良事件报告。此唯一标识不得被遮盖、更改或删除。
5.7.1.1 中间机构的唯一标识
如果中间机构为细胞治疗产品标记了本地的、唯一 的、数字或字母数字的标识,则标签应粘贴在细胞治疗产品上,明确制定该标识的中间机构,并可追溯到原始的细胞治疗产品上。
5.7.1.2 混合细胞治疗产品或组合产品的特殊要求
如果允许使用混合或组合细胞治疗产品,则应制定程序以确保最终产品中每种细胞治疗产品的可追溯性, 以及每种产品在最终细胞治疗产品中的含量。
5.7.1.3 样品可追溯性
来自捐赠者、产品和受试者的样品应贴上标签,以 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。
关键词
AABB CT 标准 5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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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品可追溯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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